莱芜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2015年一季度公布权力清单
2014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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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5日讯(记者 程凌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莱芜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2015年一季度公布权力清单。
  莱芜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政府行政职权,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努力构建权界清晰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建设“五个莱芜”提供有力保障。
  据介绍,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指行政机关或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各部门、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编制行政权力目录,形成行政权力清理自查报告。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重点在行政权力取消、转移、冻结、下放上下功夫。冻结虽有规章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时难以通过修改相关规章调整或取消的行政权力,未经同级政府同意不得行使;凡企业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最大限度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
  据了解,权力清单将由市、区政府印发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同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期限、监督电话等。
  同时,莱芜市、区政府要整合现有电子政务资源,建设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政务公开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并结合上网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的需要优化内部流程,通过网上政务大厅提供便民服务。研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
  记者了解到,2015年一季度,市政府将公布市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按照新的行政权力清单和流程图运行行政权力,并在2015年6月底前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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