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公积金?卖地的钱补齐
两老赖企业被强制执行,为11名职工补缴12.86万元住房公积金
2014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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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蓝娜娜) 不履行规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本月上旬,青岛两企业被强制为11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12.86万元。
  16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9月5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活动”,对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调查,并联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对“老赖”单位进行强制执行。
  “今年年初,有人拨打投诉电话反映青岛星电电子有限公司只为员工缴纳2011年之后的公积金,对于之前的公积金不予补缴。按照相关规定,单位应当在录用职工合同签署后的30天内,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对在公司工作了4年左右的员工而言,该公司的做法不合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事务处李伟说。
  接到举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举报人所说属实,同时也符合追缴的条件,6月初对该公司下达了具体行政处理决定,对于行政处理决定,这家公司一直没有理睬,没有为员工补缴所欠的公积金,因此在法律规定的3个月期限过去后,执法人员又对该单位进行了催告,在仍未得到回复后,对该企业强制执行,共为两名职工追缴公积金16000多元。
  李伟称,该公司早在两年前就曾欠缴公积金,之后陆续有职工举报。今年上半年,执法人员已为青岛星电电子有限公司的十多位职工追缴了公积金,在此次为两名职工追缴后,陆续还有十多位职工举报反映。
  此外,拖欠了9名职工公积金的青岛长生中科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已不再经营。由于调查中得知该单位在此前一起民事纠纷中已将企业土地拍卖,因此执法人员协调法院将土地拍卖所得金予以截留,从而为9名职工补齐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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