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代收还不公示,居民很不解——
暖气改造费咋打到个人账户
2014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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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张龙


  15日,家住滕州市荆河小区的刘女士打来本报热线反映,他们小区的回迁户房是老房子,期盼早日供暖,但需交8000元左右的暖气管道改造费,且需要直接把钱打入一个个人账户,住户很是不解,而且也没看到热力公司的通知及相关收费介绍。
收费标准咋算出来的
  据了解,荆河小区已修建近20年,属于老旧小区,1至6号楼属于回迁户房并一直未通暖。小区住户刘女士说:“小区住户多为老人,没暖气老人冬天实在太遭罪,上星期接到居委会通知说要收取8000元左右的暖气管道改造费,但并未看到热力公司的通知及相关收费介绍,让人很不解。”
  龙泉街道钱庄居委会的刘主任告诉记者,荆河小区属于老旧小区,与新开发的小区相比配套设施相对不足。为满足广大住户的需求,居委会借助市里对老旧小区供热管网实施改造的机会,争取在今年能够让小区的六栋回迁户通暖。但小区通暖需要铺设管道、添加基础设施,这部分费用需要小区居民承担。虽未公示相关收费介绍,但已通知各栋居民楼的代表,将收费金额和标准通知入户。而居委会代收费用的标准是严格按照2012年规定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进行收缴的,其中包含了供暖基础设施配套费每平方25元和热力公司要求收取的管网工程设施建设费5500元,由于小区户型基本在100平米左右,全部算下来大概在8000元上下。
为啥要交到个人账户上
  荆河小区的王先生说:“头几天接到居委会通知,说要收取暖气管道改造费,小区供暖本是好事,但让把这个钱打到一个账户上让人很纳闷,都不知道这8000元到底是交到哪去了。”记者在荆河小区5号楼看到了由分管荆河小区的钱庄居委会张贴的通知,通知是转发的一份2012年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缴费标准的通知,在通知上还个人标注了银行帐号,并限期十天内缴费。
  据龙泉街道钱庄居委会的刘主任介绍,标注的银行帐号是个人账户,主要是居委会并没有针对此项资金的专门账户,加之小区内六栋楼共有180家住户,挨家挨户收取也不现实。至于限期10天是为了让居民尽早缴费居委会好及时将所收费用交与财政部门,争取早日安装小区内供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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