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吧食品安全监管出台试行管理办法
距露天垃圾场25米内禁设奶吧
2014年09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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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9月22日讯(记者 路伟) 泰安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奶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奶吧经营场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同时要求必须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备设施。
  此项办法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以生鲜乳为原料现场制售生鲜乳相关食品并现场直接提供给消费者食用的单位和个人。
  奶吧开办者只有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才能经营,奶吧食品安全实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直供生鲜乳收购站也要实名公示。
  对于申办奶吧的条件,办法也进行了规定。首先,经营场所应当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有与生产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有相应的冷藏冷冻、巴氏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尘、防鼠等设备设施。
  同时,奶吧还应具有固定的经畜牧兽医部门审查核准持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奶吧直供生鲜乳收购站作为供应方,并且,具有生鲜乳运输能力并持有《生鲜乳运输许可证》。奶吧开办者可根据经营条件确定生鲜乳供应方负责运输或奶吧开办者承担生鲜乳运输。
  对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办法规定奶吧应具有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符合相关条件并取得健康证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具有与加工经营相配套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加工场所不少于10平米,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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