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现“弃档族”
人事部门提醒派遣期过后要签代理协议
2014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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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评职称,档案却给小朱带来烦心事。据了解,随着大学毕业生“弃档族”涌现,越来越多的人把人事档案看作可有可无的身外之物。济南市人才服务局综合处工作人员提醒,学生档案派遣期过后,需要到人才市场签人事代理协议。
本报见习记者 周国芳                   
毕业生: 不了解档案作用,浪费一年工作经历
  省城一高校大学生小朱毕业后,进了一家建筑公司工作,由于单位不接收人事档案,他将档案托管在济南市人才市场。
  一年后,小朱跳槽到新公司,并把自己的档案迁到省人才市场。然而,小朱近日发现评助理工程师职称时犯了难。“由于在辞职前先将人事档案迁转到新单位,导致在原单位工作年龄不满一年,因此评不了职称。”小朱说,“如今,需要在新的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可评职称。以前对人事档案觉着可有可无,现在才意识到人事档案的作用,白白浪费了一年的工作经历”。
  市民吕女士2009年大学毕业后便回家创业,她表示,不知道自己的人事档案在哪,也没见过,“对于我们创业人员来说,人事档案的作用应该不大吧。”
  据一项有2068名人员参加的随机调查显示,认为“档案没用”的占到被调查者人数的49.03%,有12.33%的人表示“无所谓”,只有38.64%的人认为“择业自由,但档案不能遗弃”。

相关部门: 对无主档案很无奈,但也得保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县团级以上党政部门具有保管本单位员工档案的权力外,其他情况必须交由各地政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进行保管。
  目前济南市人才市场共管理13.7余万份人事档案。保管的档案分为学生档案和代理人员档案。在两年派遣期内(特殊情况延长至四年),学生档案可以放在人才市场免费保管。
  由于市场人才流动频繁,大量流动性人员的“无主档案”长年寄存在人才市场。济南市人才服务局综合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没有明确定义“无主档案”,也没有出台相关的处理办法,对于很多人事档案,我们也很无奈,但出于负责任的态度还得保管。

工作人员: 派遣期过后应到人才市场签代理协议
  针对很多人员对档案托管的认识不足,济南市人才服务局综合处工作人员提醒,学生档案派遣期过后,档案相关人员需要到人才市场做人事代理协议。如果不做代理协议,需要人事档案时将会导致工龄无法延续。
  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在国家派遣制度不变的情况下,人事档案仍是进行职称评定、审查的重要凭证,应该谨慎保管。有很多毕业生将人事档案托管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管理档案是市场行为,对于档案的管理没有保障。
  据相关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出国出境的人员办理出国审查手续、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伤害等各项商业保险,依据档案材料,代理集体户籍挂靠,出具婚姻、生育证明等均需要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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