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奥拓飙出138公里时速遭罚
车主不服,交警称可申请行政复议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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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任磊磊) 近日,市民李先生驾驶一辆新奥拓轿车从济南开往章丘,在行驶到“G309 511km100m”处时被拍到时速为138公里,被处罚款。李先生认为他的车跑不到那么快,并准备向交警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李先生告诉记者,9月15日,他驾驶奥拓小轿车沿G309由济南高新区前往章丘,当天是雨天,所以他开得较为小心。而且他经常跑这条道路,知道该路限速80公里/小时。但是,过了几天,他收到了一份违章记录,其中显示其驾驶的车辆“2014-09-15 15:54:08在G309 511KM100M处西向东,违法行为:其他车高速公路外超速70以上不足100。”
  李先生立即到高新区交警部门核实违章信息,经过核实发现,当时拍到他的车速是138公里/小时。“我极为惊讶。奥拓排量仅有1.0,平时开到八十都感觉车发飘了,驾驶的最快车速没超出90过,要是车速到了138公里/小时还不飞出去了?我也不会在雨天这个车速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啊,不知这测速准不准”。
  对于李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济南市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宣传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市民对该处测速装置有疑问,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交警部门会根据他的疑问,给出相应解答。如果对设备检测有疑议,交警部门会找相关机构进行检测。
  李先生表示,近期他将对此事申请复议。希望交警部门就抓拍原理,设备维护等问题给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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