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住敬老院,村委不给开证明
担心老人患病承担费用,经协调问题终于解决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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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位老人把家里的房子卖了,现在他们的房屋即将到期。
   本报记者 张帅 陈伟                   
  文昌街道东苏村村民房泽顺和董付风,多年来身边无儿女照顾,为了还债,两位老人将家里的房子卖掉。现在,将来去哪儿养老的问题让老两口犯了难。

  结婚26年来
老两口相依为命

  董付风原是文昌街道燕王村人。26年前,董付风的丈夫意外去世后,她只身一人来到东苏村嫁给了房泽顺。“我和前夫有三个孩子,前夫去世后,我和家里闹僵了。”董付风告诉记者,她前夫和房泽顺之前是工友,关系一直不错,所以她后来嫁给了房泽顺。
  房泽顺今年72岁,在娶董付风之前一直未婚,一辈子无儿无女。“我爷爷是地主,俺家成分不好,所以之前找不到媳妇。”房泽顺说。
  董付风嫁到房家后,夫妻二人一直以种地为生。“我19岁就开始在山上的石场做工,做了40多年,后来年龄大了,给厂子看过几年大门。”房泽顺告诉记者,年轻时身体好的时候,两个人还能种种地,打打工,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每月靠300元
低保金维生

  董付风的身体一直不好,多年来,房泽顺是家里的顶梁柱。2010年夏天,房泽顺突发脑血栓,养了两年多身体才有所好转。“我家里不算富裕,病倒后也不敢住院,只能回到家里静养,定时去诊所输水、拿药。”房泽顺说,现在他的身体比前两年好点了,但腿脚还是不利索,有时说话也说不清楚。
  去年,夫妻俩还能勉强种点地维持生计,今年两个人都感觉身体已经力不从心,就没有再继续包地。房泽顺生病让家里欠了一些债,今年年初,夫妻俩经过商量,把家里的房屋和院子卖给了外村人。“一共卖了12万块钱,还清了债。”董付风告诉记者,除了少部分积蓄,他们还有每月300块钱的低保金,但对于离不开药的他们来说,这些钱杯水车薪。
想入住敬老院
村委会要交钱

  “这几间房子盖了30多年了,没有翻修过,现在每到下雨,屋里很多地方都漏雨。”房泽顺和董付风一辈子无儿无女,现在又将家里的房子卖了,夫妻俩商量后决定去养老院养老。今年5月底,房泽顺去街道敬老院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他,敬老院不需要交钱,只要村里给开个证明,两位老人就可以免费入住。
  “6月初,村里通知,我可以免费入住,但俺老伴不行,因为她有三个孩子,要想进敬老院,她必须和三个孩子断绝关系。”房泽顺说,后来夫妻俩拿着“断绝关系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但被公证处予以拒绝。
  “公证处回复我,母子关系是断绝不了的,无论什么时候,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董付风告诉记者,虽然她还是三个孩子的亲妈,但这么多年来当妈的一直没管过孩子,她也不好意思再让儿女们养老了。
  当夫妻俩把情况告诉村委后,村委答复二人,只要向村委交一万块钱,就会给董付风开入住证明。“不是俺们舍不得花一万块钱,只是有疑问,我们入住敬老院,为什么要向村里交钱?”房泽顺说。
村委会最终决定
不再向老人收钱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东苏村的村主任。村主任告诉记者,之前因为考虑到老人入住敬老院后如果患大病,治疗费用可能全部由村里支付,所以村委要向董付风收取一万块钱。“后来我们了解到情况,老人在敬老院期间,无论患大病、小病,费用都由敬老院承担,经村委研究决定,不再向董付风收取一万块钱了。”
  记者从长清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了解到,目前长清区每个街道、乡镇都配备一所敬老院,只要是农村五保户老人都可以免费入住。在敬老院期间,无论老人患大病、小病,一切费用都由敬老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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