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召开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
出现六个火点 问责乡镇一把手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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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9月25日讯(记者 李贺) 秋收已至,秸秆焚烧相随。近几年,每到秋收菏泽城就烟雾迷蒙,空气质量严重超标。25日,菏泽市召开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加大秸秆还田,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同时部署秸秆禁烧,凡是出现6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菏泽是传统农业大市,农作物种植面积大,秸秆数量大、分布广。每到秋收时节大量秸秆焚烧,给空气质量带来很大隐患。另一方面,再加上天气逐渐转冷,落叶逐渐多起来,部分环卫工人还有图省事随意焚烧树叶的不良习惯。
  据了解,因秸秆禁烧工作措施到位,今年春季菏泽没有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相对于夏季麦收,秋季玉米秸秆焚烧时间较长,而且正值“十一”假期,禁烧工作难度更大。前段时间降雨等原因,目前玉米秸秆潮湿不利于燃烧,不过一旦烧起来将造成更多烟雾,秋季容易产生逆温层,不利于污染气体扩散。
  “在秸秆大面积机械还田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使秸秆综合利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市委副书记解维俊表示,菏泽玉米面积830余万亩,可产生秸秆500万吨,应探索就地青储,推广过腹返田。
  据了解,菏泽市政府仍把秸秆禁烧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奖惩和责任追究制。禁烧期间严格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凡是出现2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对其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台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凡是出现4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由监察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由环保部门对该乡镇办事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凡是出现6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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