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来身份证偷办银行卡
连证带卡在网上高价出售,两名当事人被判刑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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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周衍鹏) 低价从网上购得一批旧身份证,再找人冒充身份证“主人”,到银行办出若干银行卡,最后连证带卡在网上高价兜售。25日,李沧法院对一起非法买卖身份证案件进行了宣判,两名当事人分别被判四到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陈某在李沧某信息城经营一家电脑维修店,今年2月,一名收废品的人前来修电脑。闲聊中,陈某得知对方手中有一些身份证。之前,陈某听说倒卖身份证能赚钱,就以每张6元的价格买入,然后通过网络以每张35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
  3月初,湖南的彭某通过QQ与陈某取得联系,以800元的价格从陈某手中购买了20张身份证。随后,陈某通过快递方式,将身份证邮寄给彭某。后经市民举报,警方在陈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同时缴获了部分尚未出售的身份证。根据陈某的供述,以及快递公司收件人信息,民警又在湖南省长沙市彭某住处将其抓获,缴获彭某非法持有的他人身份证及相应银行卡等24套共计34张。经查,34张银行卡均系彭某通过网络非法购得他人居民身份证后,找人冒名申领的。
  9月25日,李沧法院对陈某、彭某非法买卖身份证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彭某供述,在购入这些身份证后,他一般都会通过网络联系上家,并找来跟身份证照片长相相似的人,去银行办理银行卡。“单纯倒卖身份证赚不了几个钱,而一张身份证加一张相对应的银行卡能卖几百元。”彭某说,这些和身份证相匹配的银行卡都是通过网络售出的。对于买家的用途,彭某称一概不知。
  李沧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彭某买卖身份证,系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均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此外,彭某还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违背他人意愿申领信用卡24套共计34张,又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且数量巨大。最终,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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