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博士后项目资金资助开申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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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董衍飞) 日前,威海市有关博士后项目资金资助开始申报,申报截至9月30日。据悉,这是威海市继今年上半年出台《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管理办法》后,首次受理申报有关博士后资金资助项目。
  申报的资金资助项目包括设站单位科研资助;博士后创新项目启动资金和奖励;合作导师资助和奖励。对每年都新招收博士后开展应用项目研究,取得较好设站效益的,给予每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万元的资助;当年度未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的,不予发放科研资助。对进站博士后科研人员开展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项目研究的,在完成开题报告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对博士后人员站内合作承担的科研、技术开发项目,属国内外首创或领先水平,项目产业化前景显著,在站期间取得突出阶段性成果的或出站后留在企业就原博士后项目进行深化研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经考核评估,给予相应等级的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分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三等。对院士或具有省级以上人才荣誉称号的专家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博士后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给予合作导师2万元经费资助;对出站博士后人员携带高新技术成果留威创业的,再给予合作导师5万元奖励。
  以上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由设站单位统一办理,请按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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