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及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体系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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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谭文佳) 《意见》提出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具体措施为,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民工聚居地疾病监测、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
  在疾病防控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传染病防控、免疫接种、疾病监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各类疾控工作均实行属地化管理,不存在城乡差别。
  在妇幼保健上,落实新生儿访视工作,同时进行产后访视,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有针对性的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所有孕妇和适龄儿童,均可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健康管理服务,达到应种月(年)龄的儿童可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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