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医院院长年底前全部摘官帽
2014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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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9日讯(记者 刘雅菲) 济南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已有方案。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济南市提出要在每个县(市)、区重点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未设置中医医院的,要加强其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同时,还将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
  院长的官帽也要限期摘掉。《方案》明确,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已经兼任的,要于2014年12月31日前辞去公立医院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务。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探索建立理事会、管委会等法人治理结构。采取公开选拔、社会招聘等方式遴选院长,实行院长聘用制。
  医院的药物比药店要贵很多的现象今后在县级公立医院中将不存在。《方案》明确,济南的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草药、中药饮片除外)。
  《方案》中同时明确,医院由于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可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等多方共担。试点期间,对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收入的20%部分,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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