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出租车启用低速等时计费
时速低于12公里每分钟加收两毛
2014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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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9月29日讯(记者 陈新 通讯员 贾唯震) 近日,泰安市物价局调整了城区出租汽车等时计费标准。新标准规定,当出租车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进入等待计费,每满1分钟加收0.2元。
  新标准将“等时计费(车速低于20公里/小时)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5分钟,每5分钟收取该车基本租价的等候费”,调整为“当出租车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进入等待计费,每满1分钟加收0.2元。”此举将弥补出租汽车因道路拥堵等原因增加的成本,提高出租车司机在交通高峰时段的运载积极性,缓解打车难问题。
  对于新调整的计费标准,一位出租车司机表示,现在泰安城区交通高峰期堵车比较严重,按照原来的等时计费标准,5分钟之内不计费,但是汽油却一直在花费,新调整的等时计费标准更加合理。
  通知规定,遇到交通拥堵时,乘客可根据情况选择下车(禁止车辆停车上下人的路段除外),驾驶员不得拒绝。相关单位应认真做好计价器调整,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明码标价的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据了解,通知下发后,出租车计价器的调整工作已经开始,新的等时计费标准自计价器调整后开始执行,出租车未调整计价器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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