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权益能“复活” 新华保险开展失效保单清理活动
2014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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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提升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响应全国保险监管工作精神,新华保险从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将对1999年6月10日以后签发生效、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24时状态仍处于失效状态、所有缴费期为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险失效保单,集中开展失效保单清理活动,通过电话回访、上门面访等举措主动寻找保单失效的客户,确保客户了解自己的保单权益,及时让保单“复活”,恢复客户保障。
  保单失效是指保单生效后,投保人未按规定及时交纳分期保费且超过了宽限期,导致保单效力暂停止。在保单失效的2年内,客户可以申请保单复效;但如果超过2年而没有申请复效,保单将永久失效。虽然保单在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但失效还是会给客户造成很大的损失:一是在保单失效合同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在保单失效两年内客户可以申请复效,复效后的一年或180天内需重新计算健康观察期。而且,保单复效还需要对客户重新做健康告知,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有的客户可能还需要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影响复效或需附加复效条件。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保单申请复效时,客户必须一次性补交保险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利息等。申请保单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客户提供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如委托代办可提供复印件)、户名为投保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以及保险公司指定填写的其他资料。客户可到保险公司的服务柜台办理,也可由代理人代为办理。                (新保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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