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的“天价”都是欺诈
2014年10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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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有关景区的这些“价格”问题,人们能否用更理性、更符合市场规律的眼光去看待,监管者又能否守住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底线,关系到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国庆假期一晃而过,这七天里最受关注的就要算旅游的那些事了。从三四百元的“台蘑炖山鸡”,再到索价1300元的“大雁塔照片”,景区商品的价格,更是成了讨论最为热烈的话题。
  仔细想来,这些在批评者眼中属于“天价”的商品,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差别。有的是明码标价,有的则是暗藏欺诈成分。对于有关景区的这些“价格”问题,人们能否用更理性、更符合市场规律的眼光去看待,监管者又能否守住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底线,关系到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说实话,景区的商品在旺季贵很正常,既然旅游业市场化了,景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自然也要符合市场规律。平日里惨淡经营的商家,肯定要抓住公共假期这个赚钱的机会,追求利润最大化。面对假日里“爆棚”的旅游需求,就连5A景区的门票普涨都没能阻挡住游客们的热情,景区里15元一桶的方便面,或是每晚100元的停车费,即使被看做“天价”,也并非毫无道理。
  在很大程度上,如何看待景区商品的价格问题,反映了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水平,也影响到人们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判断。面对所谓的“天价”景区商品,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批评当地的物价部门,这还是政府“凌驾”于市场的旧思维。在不涉及公共资源、不属于公共服务的领域,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如果商家连自由定价的权利都没有,而是要按照政府给出的价格表做生意,还算什么市场经济?
  因此,对景区商品的关注,不应单纯放在价格的高低上面,而是要看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维护。通常而言,在能够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知悉真情”无疑是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对商品有了解,才有选择的自由。“台蘑”虽贵,只要“天价”清楚地写在明处,就无可厚非,而有些景区的“园中园”门票只有五元,却仍逃不了欺骗游客的嫌疑。
  相比在舆论压力之下直接干预商品价格,政府部门更应该做的是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如果市场秩序好了,竞争充分了,交易透明了,景区商品的价格也就更容易让消费者接受。毕竟,某些景区商品的高价,来源于有“关系”的商户垄断了市场,而有些“天价”商品,则是建立在消费陷阱或强买强卖的基础之上。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出游之前先要上网查找攻略,就是要保证自己“知悉真情”,不在景区里花“冤枉钱”。而这项“功课”原本是景区监管者的分内事。
  当然,这项“功课”做得好不好,也关系到景区前途。因为,正是包括景区商品在内的整体旅游消费,让游客对各个景区的“性价比”有了判断,最终“用脚投票”。从这个角度来看,游客对景区“天价”商品的“吐槽”,理应成为景区监管者改进工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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