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关心农民的安全生产
2014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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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德领

  长期以来,我们对城市生产事故关注比较多,而对农村生产安全事故了解较少。近年来,随着玉米价格的提高,我省农村一些地方玉米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一种叫做玉米剥皮机的产品应运而生,被广泛使用。然而这种机器在带来便利性、提高劳动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据菏泽一家医院统计,2013年因玉米剥皮机受伤者有80余例,而今年增加到100余例。数字背后的原因不仅有农民的操作使用不当,更有机器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农民住院花钱、耽误农活暂且不说,仅在医院所遭的罪就足以让人心痛。原本是帮助农民秋收、省时省力的工具,缘何成为农民受伤的“罪魁祸首”?
  农民靠手工给玉米剥皮,劳动强度很大。玉米剥皮机结构简单、价格便宜,迎合了农村市场的需求。然而正是由于玉米剥皮机结构简单,容易制作,一些小作坊生产的“三无”产品也随之流入市场,进入寻常百姓家。这些机器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事故,被“咬”农户轻者皮肉损伤,重者手指被绞断。
  除了提醒农民在使用农机产品时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以外,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管,做好农用机械的安全宣传和升级工作。(作者为本报菏泽站记者)
  购买公共服务
须防“一家独大”

  如今相当多具有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和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都与行政管理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甚至直接是从行政部门“脱胎”而来,“一把手”由政府领导、工作人员退休后任职,行政色彩浓厚,这使得一些社会力量占有天然的垄断地位。
  从全国范围来看,社会组织整体力量比较薄弱,大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资金来源单一,服务能力也相对不足,难以与大的社会组织形成有效竞争,在这种背景下极易出现“一家独大”的局面。
  防止“一家独大”,最关键是要公开透明。购买工作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更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防止“一家独大”,说到底还要靠改革创新,完善机制。比如放开市场准入,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加大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提高社会组织的竞争能力,使大批能承接公共服务的群体涌现出来。(摘自《经济日报》,作者马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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