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应聘不成 偷车作“补偿”
2014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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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宫明 姜炳辉) 到企业应聘未果,刘某不甘心浪费一天的时间,顺手牵羊,骑走了厂门口一辆未上锁的自行车。 
  19岁的刘某不久前到乳山打工。6日,刘某听说金岭开发区一企业待遇不错,工作也很轻松,便和同乡一起到这家企业应聘。因为达不到应有的技术操作水平,同乡被录用,刘某没被录用。
  悻悻出门的刘某想到一天时间就这么“浪费”掉,心理很不平衡。见工厂门口停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还没上锁。刘某临时起意,决定偷这辆自行车“补偿”自己。四周无人,刘某跨上这辆自行车就回了自己的住处。 
  当晚,金岭派出所民警就找到了刘某,把睡梦中的刘某“请”进了派出所。7日,刘某因盗窃被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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