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省份积累上交5.2亿元“红包”,人均数额从300元到9000元不等
各地红包数额真差这么多?
2014年10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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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万余人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涉及金额5.2亿元。日前,中央首次晒出的“红包”整治清单引发关注。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公开的30余个省区市教育实践活动成绩单中看到,仅有5个地方晒出了“红包”金额,其余地方只是晒出了上交人数,违规细节鲜有提及。而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收官后的国庆期间,各种变相送红包的行为依然大行其道。
金融能源等部门“中枪”最多
  梳理教育实践整改成绩单,从被通报的部门来看,金融、医疗、能源等监管部门,以及部分地方领导班子人员频频涉事,“实权”部门及“实权”岗位成为红包腐败的高发区。
  从金额看,各地平均上交的“红包”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不等:在浙江省,7000余人上交“红包”3300万元,人均近5000元;天津市披露的数据表明,370人上交10万余元“红包”,人均不到300元;西藏人均达9000元。
  “没有权力的人不会收到红包,红包首先是对权力的靠近和腐蚀。”中央党校研究室教授辛鸣认为,长期以来,这种官场潜规则一度登堂入室,领“红包”办事成了“明规则”。
  “掌握审批权、有权对稀缺资源进行分配的部门,往往有收受红包和购物卡的腐败风险。一些人把收送红包当做人情‘润滑剂’,结果是搞坏了党风,形成不良风气和社会文化,形成极其恶劣的社会毒瘤。”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蔡志强说。

违纪案例一大堆,“红包”依旧热销
  被通报的红包案例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保护费型”。2013年初,广东鹤山市委常委梁某带领鹤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卢某等12名市直机关单位干部,接受某房地产开发商的宴请,并各收受1万元红包。
  “蛀虫型”。2010年7月至2013年12月间,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以“会务费”等名义虚列支出,实际将公款用于购买购物卡和接待等。
  “借机敛财型”。天津下属某郊县干部杨某借女儿结婚之机,收受同事朋友礼金8.9万元。
  据了解,除了上述通报的案例,近来在反腐高压下,“红包”新伎俩层出不穷。包括‘微信红包’在内,一些新的腐败载体隐蔽性更强,已经成为新焦点。而记者国庆期间在北京各大商场的门口仍看到,不时有人向顾客收购各种礼品卡获利,他们的目标客户通常是一些官员家属和国企员工。

收红包性质等同受贿,却未入刑
  整治活动取得了巨大成绩,同时也暴露出了各地情况的差异和一些不足。记者在目前公开的30余个省区市教育实践活动成绩单中看到,仅有5个地方晒出了上交“红包”的金额,其余地方只是晒出了上交人数,违规细节鲜有提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说,一些地方在反腐信息公布上遮遮掩掩,中央层面可及时跟进政策要求,将“红包”治理常态化。在强化干部“不敢腐”观念的同时,向“不能腐”“不想腐”迈进。
  此外,不少专家认为,将收受“红包”入刑也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收红包就是受贿,送红包就是行贿,尤其是一些企事业单位,更加应该明确。”任建明说。他建议,将公职人员收受礼金进一步纳入法律法规的监管范畴。“要从根本上遏制‘办事就要给人好处’的风气改变部门、岗位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任建明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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