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办大额贷款男子诈骗3万元
2014年10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路帅 通讯员 袁鹏)任城一男子在街上喷涂小广告,谎称自己能办理大额贷款,先后骗取两人共3万余元现金。9日记者从任城区法院获悉,男子靳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4年5月,市民孙女士想办理一张信用卡,当她向银行提交申请时,却因条件不符合被拒绝。随后,孙女士看到街边很多小广告,称可以办理信用卡甚至可以贷款,便试探性的拨通了电话。“对方说话底气很足,称可以办理各种银行的信用卡,办卡费用为每张3000元,甚至可以通过基金公司担保办理200万元的大额贷款。”在电话中吹嘘的正是男子靳某,几次电话联系后孙女士对靳某深信不疑,当面交给靳某手续费23000元,并签订由靳某提供的个人基金借款合同。靳某收钱后便失去联系,后据其交代,手续费全部挥霍一空。 
  同样中招的还有市民蒋先生,因急需钱款周转,他通过广告联系到靳某办理贷款。靳某慌称能通过车贷向银行申请50万元的贷款,并很快签订了借款申请、银行个人汽车消费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骗取蒋先生现金8000元。当蒋先生再次靳某时,对方早已更换号码,蒋先生赶紧报警求助。很快公安机关将靳某捉获,其家属也很快将钱款足额赔偿给两位受害者,取得了对方谅解。 
  任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靳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已全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故对其可从轻和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