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禁止乱设落地广告牌
2014年10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程凌润) 为创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莱芜市近期对市区范围内乱设落地广告牌和单位铭牌、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由莱芜市文明办、莱芜市城管执法局、莱芜市公安局、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莱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莱芜市交通运输局、莱芜市工商局联合开展。
  据介绍,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各沿街门店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禁止占道摆放落地广告牌和单位铭牌;市区范围内所有道路一律禁止占道经营,严禁沿街门头和经营亭溢门售货,严禁占道摆放商(物)品。 
  莱芜市文明办等七个部门要求存在以上违规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须在10月25日前自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清除。对于屡教屡犯的依法从重处罚,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则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