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农村五保新标准出炉
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2014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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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刘清源) 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行调整。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家庭纳入保障范围,落实保障待遇,确保应保尽保。《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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