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调委成功调解首例纠纷
院方给患者2万元补偿
2014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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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杨林) 11日,青岛医调委邀请医学专家、律师对一阑尾炎手术后并发切口疝的医疗纠纷进行调解,经多次调解,医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医院给付患者2万元补偿费,这也是医调委自今年9月1日成立以来调解的第一例医疗纠纷。   
  青岛市医调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三位医学专家从临床医学的角度对急性化脓性阑尾炎的诊断、治疗、手术方式、术后并发症及患者的疑问进行了全面分析讨论,对医院医疗过程中存在的欠缺和患方对医疗过程存在的误解提出了意见;两位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这起医疗纠纷的因果关系进行了客观论证,最终提出了较为合理可行的调解方案。讨论会后医调委与医患双方分别进行了沟通和调解,医患双方最终对医调委的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方达成谅解,签订了医疗纠纷和解协议,医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医调委的调解是指在遵循当事人便利和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上进行的协商。除调解赔偿款在1到15万元间之外,市医调委接受的医患纠纷调解应符合四个条件,即:医患双方自愿申请;当事人与医患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调解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未提起诉讼或寻求信访等渠道解决的。如果调解达不成和解,医患双方可以寻求法律诉讼或医疗司法(事故)鉴定渠道解决。市医调委在接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将告知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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