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装摄像头惹邻居不满
是否属于侵犯他人隐私,咱听听专家咋说
2014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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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先生称,装摄像头是为了防盗。
     文/片 本报记者 刘婷婷


  为了防盗,市中区的李先生在自家窗户外安装了一个摄像头,用来监控整个小区的安全状况,但他的做法却遭到其他一些住户的不满。同小区的业主徐先生认为摄像头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认为个人的隐私受到了侵犯。
自家装摄像头,邻居不干了
  对于自掏腰包安装摄像头一事,家住市中区桃园小区的李先生表示很无奈。记者了解到,他所居住的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没有物业,而且防盗措施较弱,小区内经常出现偷盗事件。
  据李先生介绍,就在他家安装摄像头的前一周,小区发生了一件很大的偷盗的事件,一住户新买了一辆车,开到小区的当天夜里,新车的四个轮胎全被卸掉偷跑了。李先生想到自家的车停在小区内很是危险,就想到安装摄像头,这样既可以震慑住小偷,万一真出了事,也有助于公安机关提取证据、打击犯罪。然而,李先生的做法却引起了其他住户的质疑。同一小区的徐先生表示,不经居民同意,私自装摄像头,居民的一举一动被人监控了,这是侵犯别人隐私权。徐先生告诉记者,私人安装监控系统,摄像头应该装在对着自家的地方。居民楼的住户为什么要受他的监控呢,他应该尊重别人的隐私权。

听听警察和律师怎么说
  那么,李先生的做法是否合法呢?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市中区公安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如果居民安装的摄像头不是对准他人住所,也不是为了窃取他人的生活资料,就不构成违法。
  枣庄信雅律师事务所王历程表示,李先生安装的摄像头主要监控公共区域,并没有针对个人,也没有对准他人住所,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但是拍摄者不得随意将视频资料对外公布,否则情节严重者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拍摄者有责任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否则就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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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安摄像头 被邻居诉至法院
  北京的计先生为自家安全考虑,在门口安装了一个摄像头,结果被邻居冯先生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计先生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侵犯了邻居的隐私权,判令其在3天内将该摄像头拆除。
  住在北京市东城区同一胡同的计先生和冯先生是十几年的老邻居,两家屋门相距仅约2米。冯先生在起诉中表示,2008年5月,正在家中看电视的冯先生在转身拿东西时,无意中发现窗外一个小亮点散发的白光直射到自己屋内,仔细查看后发现,邻居计先生在门前装了一个摄像头。冯先生称,即使拉上窗帘,他也觉得窗户外面有双眼睛在盯着,感觉一家人的生活都在窥视之下。协商无果后,冯先生将计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并立即拆除摄像头。
  而计先生则在庭审时辩称,他家多次莫名遭到破坏,经常出现门窗被砸的情况,还曾被人往门上泼尿,出于安全考虑,他在门上方安装了摄像头,并已把可视范围调到只能看见家门口的方寸尺度。
  法院经过现场实地勘验,发现原告冯先生家在该摄像头的可监视范围内,该摄像头对冯先生的隐私构成了侵害的可能。法院审理后,判令计先生拆除摄像头,因冯先生并没有证据证明其相关信息已被该摄像头监视到并产生损害,因此赔偿部分法院未予支持。
  计先生坚持他安装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了自家安全,并没有窥视他人的想法。法院宣判后,计先生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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