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准入条件再次放宽
2014年10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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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0月19日讯(记者 谢晓丽) 19日,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聊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再次调整,住房保障面进一步扩大,具体准入条件由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1.6万元)调整为70%(1.9万元),保障性住房新政策的出台,有望使更多聊城低收入家庭圆住房梦。 
  近日,聊城市住建委公布《关于调整聊城市区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的通知》,聊城市东昌府区、开发区住房保障体系将重新调整,考虑到部分低收入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但又无经济能力购房,因而推出放宽住房准入条件的的新政策。本次调整根据聊城市城区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16000元以下(含16000元)调整为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19000元以下(含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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