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视点
2014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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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腐”也有广义狭义
  过去所谓的房产腐败,一般是指涉房涉地官员贪污受贿。而从广义角度来说,所有与房与地沾边的、以权谋私的行为,都属于房地产腐败。因此,把超标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多占房和超标住宅也纳入“房腐”整改范围,表明中央治理决心更大,治理范围更宽。以这样的决心来治理“房腐”,不仅有利于市场公平,也有利于住房公平。这正是公众所期待的。
  针对“房腐”的整改,绝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长期的。就像有人所说,反腐目前打了一个比较漂亮的闪电战,但还需要去打攻坚战,更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房腐”要经得起时间检验。假如某些整改数据不实,或者某些整改过程流于形式,恐怕总有一天问题会暴露出来。此外,整改、预防“房腐”,有必要公开涉房涉地官员的财产,如果暂时做不到这一点,也应该先公开涉房涉地官员的房产。
(摘自《法制日报》,作者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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