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三年多引发的事故降四成
自2011年5月1日起,全市共查处酒驾19438起,醉驾485起
2014年10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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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李娜 全福
   
  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至今,3年多的时间,烟台交警部门严查酒驾、醉驾,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19438起,醉驾485起。经统计分析,三年来,因为查处力度不断加大,酒驾、醉驾数量在逐年增加,而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酒驾不断增加
引发的事故连年减少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介绍,2011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定点设卡、集中夜查、小分队巡逻等方式,三年多来,在全市范围内共查处酒后驾驶19438起,醉驾485起。
  经交警部门统计得出,2012年,烟台市共查处酒后驾驶4596起、醉酒驾驶65起。2013年,烟台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5494、醉酒驾驶99起。2014年1至9月份,烟台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4980起、醉酒驾驶164起。
  民警称,纵观三年多来的酒驾查处数量的确是逐年上升,但并不意味着酒驾呈愈演愈烈的趋势,而是市区车辆保有数量越来越多,交警部门查处酒驾的力度越来越大。像交叉整治、昼夜执法、联合执法、异地执法、凌晨执法、“世界杯”等特殊时段执法层出不穷,查处力度越来越大。
  “虽然酒驾查处数量有所上升,但酒驾引发的事故起数却降了很多。”民警称,通过统计近三年来的交通事故,发现烟台市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酒驾醉驾引发的事故数今年约比三年前降了4成。主要原因在于,道路上监控系统的不断完善和驾驶员自身安全意识的提高,车速慢下来了,车距保持好了,事故数量自然就降下来了。
约半数酒驾醉驾
发生在晚上9点至12点

  交警部门经常组织夜查小组不定期、不定点查酒驾,民警对酒驾案件统计发现,约半数的酒驾、醉驾发生在21时至24时。
  “午饭后也是酒驾、醉驾的高发期。”民警称,13时至14时30分,这个时间段查获的酒驾、醉驾也占到很大的比重。
  据民警介绍,大部分酒驾驾驶员都知道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更将受到刑事处罚,但有些驾驶员就是绷不住这根弦,酒后仍开车上路,大都抱着一种查不到自己的侥幸心理。
交警提醒
当心隔夜酒惹祸

  据介绍,还有一种酒驾现象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那就是“夜饮晨驾”现象,不少人因为“隔夜酒”被查出酒驾或醉驾。
  “他们认为早上没喝酒,不会酒驾,其实喝酒至凌晨,第二天一早驾车,极有可能是酒驾。”民警说,从查处的情况看,有少数驾驶员喝酒至凌晨,第二天驾车仍属酒驾,甚至有的是醉驾。
  民警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超过80毫克/100毫升即为醉驾,根据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提醒驾驶员,在饮酒后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始终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纵观三年多来的酒驾查处数量,因为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呈逐年上升趋势,但酒驾引发的道路事故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今年比三年前约降4成。


  酒驾的高发期在每天的13时-14时30分和21时-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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