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印发
2014年10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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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近日,市政府印发《烟台市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0月31日。
本报记者 刘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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