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当掩护,偷运餐厨垃圾
25日,李沧区查处2辆非法收运车,多部门将联手进行专项整治
2014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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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执法现场。
     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孙丽云) 25日晚,在李沧区书院路一饭店门口,一辆翻斗车在车斗四周加装挡板非法收运餐厨垃圾,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据悉,为加大对市区餐厨垃圾执法和管理力度,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李沧区建管局、城管执法局、环卫等部门对夜间餐厨垃圾收运情况进行联合执法。
  25日晚9时左右,在书院路一饭店门口,执法人员发现停一辆车牌号为鲁B93***的翻斗车,车斗四周加装了挡板,车斗内装着8个塑料大桶,桶体乌黑,散发着刺鼻的腥臭味。执法人员上前检查,发现塑料桶内盛满了刚回收来的“泔水”。据当事人讲,回收的餐厨垃圾运往附近郊区用于牲畜喂养。为躲避执法人员检查,他还特意在车斗四周加装了挡板,以为这样就不会被发现,没想到在装货时被查获。对这种非法收运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当晚10时,执法人员还在九水东路查处1辆非法收运车。
  根据《青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特许经营权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0元的罚款。《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今年以来,根据青岛市的相关要求,李沧区加大对餐厨垃圾非法收运的处罚力度,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收集。目前,李沧区2014年共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361家,每日餐厨垃圾收运量平均为14.5吨。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仍存在个别商户私自将餐厨垃圾销售给个人的现象。
  为此,近期,李沧区将开展一个季度的专项整治行动,每周组织2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大型企业、农贸市场等拒绝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的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同时对夜间非法收运的车辆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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