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公然索贿亵渎法律尊严
2014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周歌

  近日,网络上传出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民警办案期间,以花钱打点关系运作取保候审为由,向当事人家属索要钱款2.5万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民警涉嫌受贿一案立案调查。(11月3日《西安晚报》)
  身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法律权威的公安民警,居然鬼迷心窍公然索贿,这赤裸裸地暴露出其法纪意识淡薄、利欲熏心的丑恶形象。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如此卑劣行径,也是摆在广大执法人员面前生动的“反面教材”。公安部门作为捍卫百姓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本该用严格公正的执法,赢得民众的拥护与支持。
  然而,在公安队伍当中,也出现了少数“害群之马”。比如说,有的公安干警长时间与社会黑恶势力串通一气、狼狈为奸,不择手段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还有一些民警在利益诱惑面前迷失自我,在收受了好处费之后便颠倒黑白,以至于一手酿成冤假错案……
  这些人虽然在公安队伍当中属于极少数,但其社会影响却是十分恶劣的,也容易败坏公安机关的社会形象。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作为公安部门来说,应当脚踏实地当好忠诚“践行者”,通过锻造高素质公安队伍,切实营造阳光透明、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