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济宁空气质量综合改善排名全省第6
“气质”好转,获生态补偿226万元
2014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宁11月3日讯(记者 庄子帆) 全省第三季度的空气质量改善排名日前出炉,济宁的“气质”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6名,第三季度济宁获得省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26万元。
  3日16时左右,山东省环保厅官方网站上显示着各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济宁市的6个监测站(一共有7个,其中一个出现故障)中显示的最近24小时的空气质量等级为良,适宜外出活动。近两天济宁的空气质量保持在良和轻度污染之间。
  记者了解到,全省第三季度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显示,济宁城区细颗粒(PM2.5)全省排名第11位,全省改善排名第5位,同比改善17.9%;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省排名第6位,全省改善排名第3位,同比改善15.8%;二氧化硫(SO2),全省排名第12位,全省改善排名第12位,同比改善4.3%;二氧化氮(NO2),全省排名第11位,全省改善排名第11位,同比反弹2.8%。综合改善幅度省内排名第6位,获得省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26万元。
  为加强环境改善的力度,济宁市从11月分开始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除了重点管理的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区域之外,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行政村)所辖区域也要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网格,区域内所有企业、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均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
  街道办事处(乡镇)为一级网格,社区(行政村)为二级网格,—楼宇或小区为三级网格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每一级网格出现影响大气环境的问题时,都要及时处理处置。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