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树”、“市花”评选请您来投票
市民可通过本报获得选票,选出您心爱的“市树”、“市花”
2014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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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王翔) 樱桃花、月季、紫薇、石榴花……在你心中,什么树、什么花可以代表烟台的城市形象?3日,记者从烟台市林业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市树”、“市花”的文化底蕴,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评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到2015年2月28日结束。市民可通过本报获得“市树”、“市花”选票,进行投票或者自主推荐。
  其中,即日起至12月30日为宣传发动,市民评选阶段;1日1至15日为评审委员会评审阶段;1月16日至31日将由市政府审定;2月1日至28日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
  据了解,评选市树标准中要求有乡土树种,有地方特色、有较广分布的地域性,具有较深厚的文化内涵文化性,物种较古老、种植繁衍历史悠久历史性,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发展前景经济性,树形高大优美枝繁叶茂观赏性。市花评选标准也要求适应烟台自然环境,有地方特色,栽培和种养较普遍。以观花为主,具有较高经济价值、推广价值,体现烟台历史文化特色等条件。
  工作人员介绍道,目前推荐的烟台市市树有苹果树、银杏、国槐、楸树、黑松、法桐,市花有樱桃花、月季、紫薇、石榴花、杜鹃、菊花。市民可通过本报获得“市树”、“市花”选票,填写完成后,剪下邮寄至烟台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90号1号楼207室,邮编:264000),信封上标明“市树、市花选票”字样。同时,市民也可自主推荐。还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式参与评选,选出自己心中喜爱的“市树、市花”。
  此外,市树、市花确定后,将通过公开抽奖的方式进行奖励。设立一等奖10名,奖励300元;二等奖20名,奖励200元;三等奖30名,奖励100元,中奖选票,将实时进行公布。还等什么,选出您心爱的“市树”、“市花”,赶快来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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