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四级
2014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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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蓝色预警对连续1-2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介于200至500之间重污染天气的预警;黄色预警对连续3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且未达到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橙色预警对连续3-5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介于300至500之间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红色预警对1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或连续5天以上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预警信息提前1天发布,若提前1天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按照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若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紧急发布预警信息。当出现连续3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且未达到500的重污染天气,且之后3天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当天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当需要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时,综合协调组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于1小时内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呈请市领导审批。黄色和橙色预警由主管副市长审批,红色预警由市长审批。市政府应急办接到市领导签批的审批表后,于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需要采取措施的政府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预警等级、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主要污染物指标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趋势定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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