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医保费,没缴的赶快了
2015年度居民医保费将于本月20日结束征缴
2014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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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7日讯(记者 李珍梅) 7日,市人社部门提醒,2015年度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将于12月20日结束,还未缴纳的抓紧在规定时间内缴纳。
  根据新出台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居民个人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按年度收缴,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个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按照规定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居(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市人社部门提醒,2015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应在今年12月20日前缴纳。目前,各类学校学生和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的缴费工作已基本结束,其他居民的缴费工作仍在进行中。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或者中断参保缴费的居民,须在下一年度集中缴费期内办理参保。参保时,应当补缴自2015年1月1日起应由个人缴纳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并自缴费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补缴期间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市民可拨打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12333或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相关链接 
各区(市)社保 经办机构服务电话
  市南区:85971821;
市北区:83668991;
原四方区:85645310;
李沧区:87050101;
崂山区:88898355;
城阳区:66796932;
黄岛区(东区):86882102;
黄岛区(西区):86162819、86130921;
胶州市:82289037;
即墨市:88530670;
平度市:88316650、88366170;
莱西市:6603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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