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服务好不好,服务对象说了算
严禁以本部门职工冒充服务对象,情节严重将取消评A资格,并追究单位责任
2014年1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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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8日讯(记者 张建丽) 8日,记者从菏泽市事考办获悉,12月中旬至2015年1月上旬,菏泽将组织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由市事考办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当场汇总计算得分。同时,严禁以本部门内部职工充当服务对象,情节严重的,取消被评为A级等次的资格,并追究单位责任。
  据介绍,除直接参加2014年度民主评议行风政风的事业单位外,所有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的市直事业单位都在调查范围。主要对被考核事业单位2014年度工作绩效及服务效能进行满意度调查。
  另外,根据单位性质、行业特点、级别、服务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调查方式。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由市事考办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每个被考核单位调查的有效样本为50个。调查结束后,由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根据调查结果按照权重(8分),当场汇总计算被考核单位民意调查得分。
  为保证调查结果客观公正,每个被考核单位应提供不少于200个电话样本。电话样本必须是被考核单位服务对象,原则上从本年度服务对象中产生,名额不足时,可从往年度服务对象中抽取。
  未列入电话访问范围的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市事考办统一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的意见。各部门需实事求是填写《2014年度市委市政府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服务满意度评价表》,并加盖公章。
  其它纳入调查范围的事业单位,则可委托主管部门进行。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单位的行业特点、职能和服务对象不同,灵活拟定方案,采取电话访问、网络调查、调查问卷、现场投票等方式进行调查,并填写《其它事业单位满意度调查情况表》。
  调查要求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以本部门内部职工充当服务对象。市事考办将会同市统计局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比对,每发现一个虚假样本,扣减该单位0.16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被评为A级等次的资格,并追究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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