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可用专利权质押贷款
2014年1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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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王亚男) 近日,淄博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监管分局联合出台了《淄博市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申请条件、用途、期限、额度等有关内容。
  《办法》规定,依法享有专利权,有稳定的经营场所,最近两年连续经营业绩为盈利,财务制度健全,恪守信誉,无任何不良记录,有还本付息的能力的小微企业法人,可以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
  另外,淄博市辖区内的小微企业以专利权出质获得贷款的,可以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财政贴息金额一般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且同一借款人的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为专利权质押贷款而发生的专利权评估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且单项评估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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