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钱,冒充银行人员“揽储”
用假存单骗了24万元,结果露了馅被抓获
2014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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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为做生意筹集资金,长岛男子王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需要完成揽储任务为由,分三次骗取被害人孙某共24万元,并把假存单交给孙某。结果存单到期钱迟迟无法取出,假存单还被王某给撕毁了,孙某到银行查询才得知自己受了骗。
  王某原来是某银行的员工,不过在2012年初就辞职了。后来王某想做生意,需要筹集资金,便在2012年6月、10月、11月,分三次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自己需要完成揽储任务为由,从被害人孙某处骗取了11万元、6万元、7万元,共计24万元。
  骗了钱后,王某从网上买了三张假冒的某银行定期储蓄存单交给了孙某。存款到期后,孙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存款,王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给钱。因为怕假存单的事暴露,王某以转存的名义将11万元假存单要回来并撕毁。
  之后,孙某就再也联系不上王某了。孙某拿着另外两张存单去银行查询,这才得知这些存单都是假的。事后,孙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王某在2014年4月被公安人员在临沂抓获。
  被抓前,王某还了孙某1万元。审理期间,双方达成退赔协议,王某亲属退赔了孙某10万元,剩余的被骗款孙某同意由王某分期退还。
  法院认为,王某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进行金融诈骗活动,数额较大,侵犯了国家对金融票据的管理制度和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其行为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应依法惩处。最终,王某因犯金融凭证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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