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13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近半违规者涉及送礼和福利
2015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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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月6日讯(记者 高扩) 省纪委6日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记者梳理发现,此次通报的案例中涉及送礼和福利发放的有6起,占比近一半。
  6起涉及发放福利、收送节礼的违规案例为:
  济宁市任城区民族宗教局违规发放节日福利。任城区纪委给予局长金桂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局长白宁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用公款发放过节福利。岱岳区纪委给予天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刘玉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洪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书义违规购买礼品。大水泊镇纪委给予李书义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市泰山中学体卫艺科副科长孙晓忠在操办其母丧事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泰安市纪委给予孙晓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泰安新泰市岳家庄乡计生办副主任李伟为其子办升学宴,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新泰市岳家庄乡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政工科科长刘士兴接受他人所送购物卡和下属单位宴请。莱芜市直机关工委给予刘士兴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有2起案例4名干部涉及违规工作日午间饮酒,当事人分别为济宁市泗水县残联理事长贺相霖与泗水县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主任乔志端,临沂市河东区相公卫生院骨科主任韩群、急诊科主任王茂峰。
  此次通报的违规案例中,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旅游、大操大办分别有1起,分别为:济宁曲阜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副主任彭书银违规驾驶公车外出游玩;莱芜市莱城区方下镇党政办公室主任王宝柱、经贸办主任王宪军接受个体老板邀请赴港澳旅游;临沂31中副校长王永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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