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里“谋”出一条贩毒路
嫌犯被抓后却自称不知哪里露马脚
2015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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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6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苗丛丛) 1991年出生的河南籍男子赵海(化名)在2014年9月份因使用假身份证、携带管制刀具,被天津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天。谁知他在拘留所不思悔改,竟还打听起了贩卖冰毒的事情。2014年10月,赵海带着女友王娜(化名)和朋友王志(化名),前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寻找冰毒货源。2014年11月3日,赵海在乐陵某酒店准备毒品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据了解,2010年,赵海因抢劫罪在广东省东莞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2014年9月份因使用假身份证、携带管制刀具,被天津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天。在拘留所里面,赵海认识了天津24岁的路南(化名)和庆云县的李振(化名)。“我们在拘留所期间,谈起了冰毒的事,路南和李振两人说他们吸食冰毒,我就和他们说广东那边的冰毒便宜。”赵海说,在东莞坐牢的三年多,他在监狱中接触过吸毒人员,知道广东的毒品价格。
  2014年10月,赵海带着女友王娜和朋友王志,前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寻找冰毒货源。赵海拿到冰毒后,便和王娜、王志开车前往天津,给路南和李振送冰毒,并最后辗转到德州。赵海说,2014年11月1日凌晨1点钟,他们到达乐陵入住一家酒店休息。11月2日下午4点,李振电话通知赵海,他也在宾馆开了一个房间,想要验货。
  验货之后,两个人约定11月3日凌晨1点进行交易,当天晚上,赵海随身携带700多克冰毒出现在酒店大厅时,被乐陵警方当场人赃俱获。“也不知道是哪里漏了马脚,第一次贩毒,就被警察逮住了。”赵海说。
  据赵海交代,他购买冰毒的钱有一部分是自己打工挣的,还借了在湖北打工的姐姐7000元钱。经过德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研究中心毒化室鉴定,在赵海身上搜获761.05克冰毒,赵海、王志、王娜三个人均不吸毒。目前,路南和李振也均被警方抓获,在东莞销售冰毒给赵海的男子正在追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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