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滨城区法院收案数量、人均结案数量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结案8487件四成为民事案
2015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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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6日讯(通讯员 宋传媛 记者 王领娣) 2014年滨城区法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创新实施了“1+N”主辅岗办案制度和破产案件审判和管理模式,2014年受理各类案件9495件,同比分别增长30.55%,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2014年,滨城区法院创新实施了“1+N”主辅岗办案制度,要求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内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审理、执行案件,缓解案多人少压力,还探索改进破产案件审判和管理模式,在率先设立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基金、两项规范、四项制度”为内容的破产案件审判机制,被最高院确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
  经过创新工作做法,2014年滨城区法院工作成效显著,受理各类案件9495件,结案8487件,同比分别增长30.55%、36.06%,收案数量、人均结案数量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其中审结民事案件最多,达3360件,约占结案总数的40%,多为婚姻、继承、相邻关系、工伤、医疗、道路交通事故等,在受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滨城区法院积极倡导夫妻忠诚、尊老爱幼、睦邻友好的社会风尚,调解撤诉512件,调撤率达47.23%。其次为商事案件,共审结1966件,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案件共940件,保险、房地产纠纷468件。审结刑事案件590件,判处罪犯946人,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等案件的打击力度,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1件,判处罪犯19人。在行政审判方面,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受理涉治安、拆迁、房地产管理、工商管理、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34件,审结35件。
  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制裁力度,通过拘留拘传、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媒体曝光等措施,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结各类案件1848件,到位资金2.95亿元,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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