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广告”贴上公共自行车站点
对此种严重破坏行为,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5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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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记者在菏泽市物价局门口看到被粘贴小广告的设备。 本报记者 陈晨 摄
     本报菏泽1月12日讯(记者 陈晨) 12日,记者从菏泽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获悉,11日晚,公路局、物价局等十余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出现严重破坏公共自行车设备的行为,某品牌商家将铁质广告牌安在了自助查询机柜的背面,打着公益广告的旗号做起了自家的商业广告。目前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将会依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罚该商家。
  “这种在公共设施上大肆订、贴广告牌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影响市容整洁,更是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菏泽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此,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12日上午,记者来到菏泽市物价局公共自行车站点,看到自助查询机柜背面被贴上了绿色的广告牌,记者注意到,广告牌为铁质,是用双面胶粘在机柜上,清理十分困难,如用小刀刮去,或伤害到机柜喷漆。
  据了解,按照《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对此行为处以相应罚款。“这个商家不仅仅在公共自行车机柜上贴了,今天我们行政执法各辖区都发现了很多,目前厂家说派个人来接受处罚,还没有来。”菏泽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罚款并不是目的,“主要是想让他们都清理干净,稍微罚款以示警告。同时也能引起其他乱贴乱画商家的重视。”
  菏泽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商家,张贴广告、商业宣传请选择合适的场所,维护城市容貌的整洁是每个人的责任,不光是公共设施上不应乱贴乱画,就是城市大街小巷、灯杆桥柱都不应该乱贴乱画。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都能够自己抵制不文明行为,切勿随便相信路边“野广告”。目前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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