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 公车全封存
去年台儿庄区查处违规使用车辆11起,处理18人
2015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1月12日讯(记者 李泳君) 12日,记者从台儿庄区纪委获悉,台儿庄区完善制度规定,强化执纪监督,狠纠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推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建立公车使用定期公示制度,每月8日为公示日,公示公务用车行驶里程、油耗、车修及运行费用、违章情况。
  2014年1至12月,台儿庄区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11起,18人受到相应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2人,辞退1人,所有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台儿庄区不断完善制度规定,出台了《台儿庄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制度,健全油耗、运行等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公车姓“公”,只能从事公务活动,严禁使用公车送接子女上下学、出入娱乐场所和从事钓鱼、旅游、婚丧等非公务活动,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驶公车,严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使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章驾驶,严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严禁报销违法违规驾车所发生的费用,严禁乱停乱放。
  同时实行严格动态管理,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和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全区公务用车一律停驶封存。节日前,各镇(街)、各区直部门单位全部填写《公车集中封存一览表》,标明集中封存的时间、地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纪委备案。封存停驶期间,如有公务活动需使用车辆的,要书面报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纪委。另外,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公务用车全部实行了GPS定位管理。节假日期间,区纪委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明查暗访小组,对公车私用行为,一经查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