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补助款竟被嫂子冒领
2015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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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老房子意外失火,招远的王某获得了3000元的民政补助款,谁知却被嫂子李某给领走了,王某知道后去要钱,可哥哥和嫂子一直拖着不给。无奈之下,王某只得将哥哥和嫂子告上了法庭。
  案件审理过程中,哥哥王某某向王某出具了一份还款协议,写明了王某家房子失火获得的民政救助金被他妻子给领走了,并承诺在2013年11月底前就还钱。因此王某也在事后撤诉了,可协议到期后,两口子就是不还钱。
  没办法,2014年2月份,王某再次将哥嫂俩给告上法院了。法院认为,王某某领了原告王某的3000元救助款,是有他自己出具的书面还款协议为证的,两个被告是王某的哥哥和嫂子,是夫妻关系,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该欠款应由两被告共同偿还。
  最终法院判王某某夫妻俩偿还王某的救助款3000元,两被告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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