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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企业限期整改
2015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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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房德进) 19日,记者从平原县环保局获悉,平原县环保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10家有问题的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对两家污染严重涉嫌环境污染罪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城区建成并运行了两处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2014年淘汰黄标车1485辆,完成年度任务的116%、,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平原县环保局工作人员称,油气回收治理扎实推进,共涉及62家,已完成57家。全县关停了398座小木炭窑;对4吨以下锅炉增上除尘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新标准,目前已基本改造完毕,进入验收阶段。
  去年以来对阳煤化工、德派克纸业、方源纸业、泰鼎纸业、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恩城3家啤酒厂入河口等6处重点废水污染源和德惠新河、马减竖河两个河流断面坚持每周进行监督监测两次,重点排污企业都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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