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竖起铁桩、有的拉起铁链、有的安排人值守……
圈起门前空地 成“私家”停车场
2015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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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部分繁华地段的沿街单位把门前人行道、空地圈成自用停车场。原本是公共区域被加了锁,白天办业务的才能停车,晚上干脆锁起来不允许使用。而《泰安市城市停车场(位)规划建设和停车秩序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沿街单位(个人)门前的自有场地,设立公共停车场也应允许社会车辆停放。
门前“画个圈” 外来车不准进
  部分沿街单位、商铺把门前空地设为自家停车场,不允许社会车辆停放。相关单位方便了,市民停车却麻烦了。 
  20日,家住财源大街的杨先生向本报反映,原先沿街的一些空地都可以停车,现在逐渐被沿街单位、商铺及个人占用,有的直接圈了起来,作为自用停车场。21日,记者实地走访城区东岳大街、财源大街等停车难的繁华路段,发现这一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愈演愈烈。
  在东岳大街建设大厦附近,道路两侧有两三家单位把门前空地圈建为停车场,门口安排专门人员把门。记者以“临时停车,到路对面办点事”为由,提出临时停放10分钟,均被值班人员告知只对本单位或有相关业务的人员开放。记者注意到,空地被钢管桩和铁链围了起来,被圈占的空地上停放车辆并不多。值班人员说,这些有不少是单位内部职工停放的。
  在校场街中段,四五个车位锁摆放在路边空地上,有一位市民想停车,旁边店铺老板开门就喊“这里不能停车,是我们家自用的”。该市民无奈只能把车开走了。
  在财源大街一处金融机构门前,近百平方的空地全被圈占了起来,一名保安站在唯一入口,挨个询问准备进场停车的司机。一名司机下车后没有去该单位,保安马上叫住了这位司机,告诉他“如果不在这里办业务,就得把车开走”。
哪里难停车 哪里“圈地”多
  记者走访中发现,越是停车困难的繁华地段,圈占空地做停车场现象越是集中。大多数并不收费,但仅限定在白天对相关市民开放,夜晚封锁关闭起来,周边居民也不能使用。
  划定停车场、停车位的主要集中在城中心商业繁华地段,特别是商场、餐饮集中的街道。除了车流量多的服务企业、单位大面积划定停车场,还有相当一部分面积小但数量多的商铺及个人,安装车位锁、摆放禁停标志等。在康复路等饭店较多的地方,路边公共空地基本都被饭店占下,在泰山大街东段批发市场附近一些酒店、单位门前空地,相关人员用车位锁占停车位,拉上铁链包围所在区域。
晚上停车场空荡荡 也不让社会车辆进
  “不光白天不让进,晚上还给停车场上锁。”家住校场街校场社区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停车位紧张,原来加班回来停车难,就停到沿街空地上,“早上早起早开车,也不耽误别人正常用”。而现在,城区一些停车场都被沿街单位、商铺锁了起来,晚上虽然没有车辆停放,但也不给有需要的周边住户使用。下河桥元宝小区一位住户告诉记者,周边有好几处公共区域圈占的停车场,下午一下班就上锁,根本不让停。
  21日,记者就遇到了两处明确写明“白天只对客户开放,夜间封闭”等要求的停车场,这些停车场均位于沿街单位门前空地。有的停车场虽未写明关闭时间,但夜间也处于关闭状态,除了本单位人员车辆可以停放外,社会车辆无法进入。 
  对此,有圈占停车场的单位工作人员解释说,主要是担心夜间开放后,外来车辆乱停乱放,到了第二天也不开走,影响到本单位人员及客户使用车位。
 有规可依 
单位门前公共停车场 应允许社会车辆停放
  2007年起实施的《政府令【第124号】泰安市城市停车场(位)规划建设和停车秩序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沿街单位(个人)门前的自有场地,在不占用公共绿地、盲道等情况下,应按照市公安交通管理、规划等部门的要求设立临时公共停车场,允许社会车辆停放。
  交警部门解释说,沿街设立的这些停车场,需要具体区分产权、规划等情况。交警部门并未强制这些停车场备案,而是实行登记制度。
  市规划局法规部门表示,不太清楚这类停车场相关管理问题,规划部门主要负责地上建筑的规划等事宜。
  泰安市物价局法规科工作人员说,停车场分为公共停车场和经营性停车场,如果想进行收费,必须先去交警部门备案获得登记批文,再持相关审批手续到物价部门审批收费标准等,最终获得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手续及标准。所有收费停车场,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物价部门审批手续才能按标准收费,而且要在收费区域树立收费标准公示牌,否则就是违规行为,市民可向物价局举报。
  城管部门则表示,按照第124号政府令,停车场管理事宜主要由其他多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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