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头跑路坑人
冻结账户追薪
2015年0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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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日讯(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郑春笋 李延博) 包了工程,没有付给民工工资就跑路了。法院通过冻结其账户存款,帮助农民工追回了工钱。1月27日,曹某等7名民工从平原县人民法院领到了被工头坑走的4.8万元工钱。
  2014年,王凤楼砖瓦厂将制砖车间、成品烧结车间等劳务全部承包给了来自湖北省竹山县的左某,曹某等7人为其打工。2014年12月23日,砖瓦厂与左某结清了劳务承包费,而他却以银行下班为由,骗曹某等人到第二天早晨8点到砖瓦厂领取工资。谁料,当晚左某携款潜逃,拖欠了曹某等7人工资约4.8万元。
  平原法院查询发现左某在邮政银行有一个存款6万元的账户。同日,左某发现自己账户被冻结,无奈他只得乖乖答应如数返款。自2014年12月份以来,平原法院受理农民工欠薪、追索劳动报酬费等各类案件76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7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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