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出台
单位个人“吃空饷”查你没商量
2015年0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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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2月1日讯(记者 李泳君) 日前,枣庄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枣庄将集中治理两类“吃空饷”,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目前已进入督导审核阶段。
  本次集中治理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吃空饷”分为两种,首先是单位“吃空饷”。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属于单位“吃空饷”。其次是个人“吃空饷”。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旷工或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等六类情形。
  对于“吃空饷”问题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所在单位追缴“吃空饷”资金,上交同级财政;对占编“吃空饷”的单位,机构编制部门要核减相应编制,财政部门要核减相应预算和经费,对造成“吃空饷”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同时,对于“吃空饷”人员,要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未实际到岗工作的,要进行清退;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要按照规定作出人事处理决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要核销工资关系;对工资和津贴补贴处理未到位的,要按照相关政策及时处理到位。
  对调出机关事业单位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予以纠正;对虽未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但按照规定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人员,以及已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要尽快办理人事关系终止或退休手续。对利用职权让亲属或他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另外,将设立举报电话3314331,及举报电子邮箱ckb2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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