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袋牛排咋会有俩“生日”
食药监部门要求超市封存产品并进行自检
2015年0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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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先生所购牛排其中有些产品疑似过期。
  ◤贾先生所购牛排其中一袋原标签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保质期8个月。
     近日,市民贾先生在省城玉函路上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2000多元牛肉,却发现密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时有两个,若以其中较早的计算,部分产品已过期两个多月。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将基于调查,以销售过期产品对超市进行2000元至50000元处罚。
  文/片 本报记者 王皇
实习生 卢燕       

 牛排包装上
 有俩生产日期

  济南市民贾先生2月6日在玉函路上的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2200多元西冷牛排。在牛排的包装袋上有两个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原来那个保质期是8个月,新贴的是12个月。新贴的生产日期也比原先的晚。要是按照原先的算,好几袋都过了保质期。”
  10日上午,记者在贾先生住所附近看到了他所买的牛排。产品商标显示为“大地黑牛”。记者看到,这7个包装袋上都有保质期、生产日期、产品商标、生产商和地址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等信息,其中6个又被贴上了也写有新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合格证。
  其中两袋既能看到原标签,又能看到合格证的牛排,原标签所示保质期为8个月,合格证所示保质期则比原标签长了4个月。另一袋仅有原标识的产品显示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23日,保质期为8个月。以此计算,贾先生购买时该袋牛排已经过了保质期。
  贾先生当日已向食药部门投诉,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销售人员承认这些产品为柜台售出。但超市以需走调查程序为由,拒绝进行退货和赔偿。
 超市解释产品
 本应退回厂家

  10日记者来到玉函路上该大型超市,生鲜区负责人表示,6日确有顾客在超市内购买了大地黑牛牌的塑封包装牛排,发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2个,当天已由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超市正积极配合调查。
  该负责人解释,在贾先生购买该款牛排之前,超市已经注意到该款牛排标示保质期与国家有关要求不符。“一般冻品的保质期是12个月,但大地黑牛标签的保质期只有8个月。”该负责人说,超市早已要求对该款产品下架封存,但因厂家在淄博,需要等上货一并把货品退回,所以产品仍在超市未及时退回。
  该负责人说,超市内该品牌专柜销售人员理解错误,将本该退回的产品拿出后,贴上了新的合格证。这就出现了2个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情况。
  该负责人说,这款牛排因售价高,从上架后仅卖出贾先生所购的2000多元,没有其他销售记录。而商场已向厂家表示不再进此款产品。“我们认为贾先生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所以拒绝,但只要是合理的退货和索赔要求,我们都会满足。现在正在等待食药局的处理。”该负责人说。
  记者根据产品包装上的电话联系生产厂家,接线工作人员称需联系一名胡姓经理,但记者多次拨打该经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历下区食药监局
 将对商场进行处罚

  10日下午,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姓工作人员说,已对该超市销售过期产品立案调查。
  工作人员介绍,6日下午接到贾先生的投诉后,工作人员赶到超市与贾先生会面后进行了调查。“贾先生购买的2000多元大地黑牛牛排合格证显示2014年8月5日生产,但我们检查发现其中1袋原标签的实际生产日期是2014年3月份,这属于销售过期产品。”
  该工作人员介绍,6日下午,工作人员检查了超市内留存的该品牌同批次产品,找到了每袋500克的3袋产品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当场要求超市进行封存并自检。
  “我们检查发现,超市2014年8月5日产品有正规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但因为产品包装上显示出来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被修改,产品其实已经过期,所以还是将对其进行处罚。”该工作人员解释,因数罪只能罚一,所以会以销售过期食品进行处罚。 
  “由于产品由商场结算,所以处罚将针对商场开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罚金额将在2千元至5万元,根据产品的危害性和数量确定。”该工作人员说,还将向厂家所在地食药部门发函请求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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