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器官(组织)捐献正在起步
小建运是菏泽第5位器官捐献者,13名志愿者进行眼角膜捐献登记
2015年0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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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2月10日讯(记者 李德领) 曹县7岁男孩李建运捐肝肾救三人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发市民“点赞”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的关注。10日,记者从菏泽市红十字会获悉,小建运是菏泽第5位器官捐献者。目前,菏泽有18名志愿者进行器官捐献登记,5人实施了器官捐献,13名志愿者进行眼角膜捐献登记,11人实施眼角膜捐献。
  据了解,山东省从2010年10月全面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截至目前,菏泽共有18名志愿者进行器官捐献登记,并实现5例捐献,13名志愿者进行眼角膜捐献登记,11人实施眼角膜捐献。”菏泽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说,这些捐献数据只是他们掌握的一部门,有些患者在外地就医时,直接通过省红十字会进行的器官或者眼角膜捐献。
  相关负责人介绍,患者或患者家属主要还是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死后要留全尸,不愿把器官捐献出去。“市民即使现在登记捐献器官,但如果在去世前不愿进行捐献,我们会尊重患者意愿。”
  “只有这样做才会感觉孩子一直活着”,成为捐献者父母共同的心愿。将时间回溯到2012年9月24日晚,家住东明县的袁振晚自习回家时遭遇车祸,住院期间一直昏迷不醒,且意识完全丧失,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其父母袁松涛、陈爱云决定在儿子去世后,捐献其器官,并于当年11月13日下午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字。在袁振去世后,省内权威医疗机构在菏泽市立医院对他的肝脏、肾脏和角膜进行了提取手术,他也是菏泽首例器官捐献者。
  据了解,器官移植医疗技术在我国已经很成熟,并早已在临床应用。器官移植手术被公认是治疗器官衰竭的有效方法。器官移植不仅能够给予病人重生及改善生活质量的机会,而且成功率非常高,例如肾脏移植,接受移植的病人一年的存活率约在90%以上。
  同时,市红十字会负责人提醒市民,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市民去世后器官捐献只有等到所有抢救措施都失败,医护人员与病患家属开展讨论死亡时,才会被提出,所有曾表达过器官捐献的意愿绝不影响到应有的救死扶伤的医疗宗旨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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