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蹭暖费”,如今还在收
有居民家里今年刚住人,却要交整个供暖季的“蹭暖费”,不交就停电
2015年03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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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于飞) 每年供暖季都会产生各种矛盾,去年10月28日本报对福山区东陌堂小区贴出通知要求不用暖居民也要上交三成“蹭暖费”(详见本报2014年10月28日C04版《不用暖也要交三成“蹭暖费”?》),不交就停止供电一事进行了报道,引发热议。虽然当时有关部门已明确表示收“蹭暖费”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做依据,捆绑收费更是违法,但如今该小区依然有业主就此事找到了记者。
  “还有一个月就停暖了,凭什么让我们补交‘蹭暖费’。”1日上午,家住福山区东陌堂小区的居民李女士通过本报热线反映,她之前一直没在东陌堂住,年后才把房子租了出去,可是小区物业让她补交“蹭暖费”,虽然她家里没有供暖,但邻居们家里有暖气,她家要交30%的供暖费作为“蹭暖费”。
  李女士认为,不用暖也要交用暖费本就荒唐,更别说自家年前一直没人住,年后才住上了人,如今还有一个月就停暖了,物业却让交整个供暖季的“蹭暖费”,非常不合理。
  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开始供暖的时候,小区物业就在楼下张贴了通知,要求没交暖气费的常住用户,交纳本户取暖费的30%作为供暖亏损补偿,如业主拒交,将终止供电服务。所谓的供热亏损补偿,被业主们称为“蹭暖费”。
  “年前家里一直没有人住,我也没有交‘蹭暖费’,年后把房子租了出去,住上人了,物业又让补交。”李女士说,交“蹭暖费”本就荒唐,但出于对该小区蹭暖住户越来越多的现实情况的理解,交点“蹭暖费”她也认了,但没想到物业“一刀切”,自家年前一直没住人也被要求交整个供暖季的“蹭暖费”,这让她不能接受。
  “如果不交这笔钱,物业就给停电。”对此,李女士更是觉得太霸道。
  烟台市物价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刘晓卫说,东陌堂小区物业公司收取蹭暖费,按照相关法律条文并没有任何依据,而且物业公司将电费与“蹭暖费”捆绑收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如果小区物业向居民收取“蹭暖费”,居民可到物价部门进行投诉,但是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具体法规,该如何解决,物价部门表示还需跟物业进行协商。
  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东陌堂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取“蹭暖费”也是无奈之举,小区使用的是地暖,很多常住居民冬天不要暖气家里也暖和,所以越来越多的居民不要暖气,小区是自己供暖,迫于成本压力才决定收取“蹭暖费”。李女士的情况,他们已经了解,收取多少“蹭暖费”他们会再协商,目前李女士家里已经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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