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万买辆车,咋不给合格证
日照一市民向12315投诉,两天就解决问题
2015年03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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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到合格证后郭女士给12315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本报记者 刘伟 摄
  本报3月1日讯(记者 刘伟 通讯员 张玉玲) 近日,日照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郭女士电话投诉称,她新买的轿车,4S店一直没给合格证,自己跑了好几趟也没解决。经12315热线调查调解,郭女士两天后拿到了合格证。
  2014年12月30日,郭女士在日照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家庭乘用车,价格是32万元,全款付清,当时和商家约定一周内交付合格证,但交车一个月后郭女士仍然没拿到合格证。
  “没有合格证,我根本没法上牌,我自己协调了好几次了,4S店总是推脱。”郭女士在电话中说。
  据了解,合格证是汽车挂牌和购买保险的有效凭证,没有合格证就不能正常挂牌,部分险种也不能生效。
  接到投诉后,日照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科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销售商处了解情况,讲解了《产品质量法》和《汽车三包》的有关规定,《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合格证是证明商品合格的证据之一,商家应当在售车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
  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细致调解,消费者很快拿到了汽车合格证。拿到合格证的郭女士十分高兴,在赶回家过年前特意给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送了一面锦旗以表示感谢,她说:“没想到你们效率这么高,确实是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的。”
  日照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购车前要了解车辆合格证的情况,如经销商不能随车提供合格证,请谨慎购买。在购车时只有在经销商随车提供合格证、购车发票、完税凭证等必备手续后方可付全款。如果合格证不能随车移交,而消费者又急于购车,则要与汽车销售商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欠付一定比例的货款,待到合格证到手后再缴纳剩余货款。
  “我们不建议消费者在未取得合格证的情况下付款提车,如果想要提车,可书面约定合格证交付的时间及相关责任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格证原件交付之前车辆发生失窃、交通事故等问题时的责任划分,以及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的违约责任和处理部门,这样一旦发生纠纷,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解,以及时快捷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照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一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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